全国才艺测评委员会

    收费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 > 收费标准

1、测评对象
少儿至成人、老年人(不受国籍及年龄限制,终身参与,终生有效) 

2、测评科目

·美术:儿画、国画、素描、速写、卡通漫画、色彩; ·书法:软笔、硬笔、篆刻;
·声乐:儿歌、美声、通俗、民族; ·武术:太极、跆拳道;
·舞蹈:中国舞、拉丁舞、芭蕾舞、街舞、少儿模特 ·语言:英语、作文、口才
·器乐:钢琴、电子琴、小提琴、民谣吉他、萨克斯、竹笛、
            长笛、圆号、小号、古典吉他、古筝、二胡、琵琶、
            打击乐小军鼓、单簧管;
·摄影:风景、人物、肖像;
·棋艺:围棋、国际象棋;
·工艺:陶艺、瓷艺。

 
3、品级设置 
测评科目均爲1-10品(每品均设五星制),10品爲最高级。(相等专业院校水平)

4、测评时间
每年每项测评2次,(每年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全部项目不定时分项进行

5、收费标准(收费价格和标准需参照考生所在国家相关部门要求) 
评审费:每人每科目1-5品200元人民币,5品以上每增加1品加收10元。
报名费:每人20元
证书费:每份20元。(注:以后调整根据实际做证成本而定)

备注:以上是大陆考区统一收费标准。另港、澳、台及国外各国测评基地均以当地实际情况收取测评费用。


 返回首页 |  加为收藏联系我们
大陆区域法律顾问: 李成繁律师  周树生律师    海外区域法律顾问:叶谢邓律师   浙ICP备2022015041号-2

               国内测评区:北京才艺全项测评技术中心   
 国际测评区:全国才艺测评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育知东路30号   电话:  贺主任:13989497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