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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重磅:发展银发经济

  • 信息来源:网站管理员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24-01-22
  • 我国首部“银发经济”政策文件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提出4个方面26项举措。这是我国首个以“银发经济”命名的政策文件。未来,国家将着力培育高精尖产品和高品质服务模式,让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2023年初,G01_Ⅶ《贷款投向分行业情况表》报表修订,附注又新增一项养老产业相关贷款的填报,按照填报说明,[7.养老产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养老产业统计分类(2020)》(国家统计局令第30号)中明确的国民经济行业填报。不过当时是灰色的,给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年的数据准备时间,2024年放开,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准备好数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

    国办发〔20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银发经济是向老年人提供产品或服务,以及为老龄阶段做准备等一系列经济活动的总和,涉及面广、产业链长、业态多元、潜力巨大。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事业产业协同,加快银发经济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培育高精尖产品和高品质服务模式,让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发展民生事业,解决急难愁盼
    (一)扩大老年助餐服务。引导餐饮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发展老年助餐,推动养老机构面向社会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引导外卖平台、物流企业等经营主体参与老年助餐配送。完善多元筹资机制,允许有条件的地方给予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一定的运营补助或综合性奖励补助。支持各地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按规定对享受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补贴或发放老年助餐消费券。
    (二)拓展居家助老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家政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支持社区助浴点、流动助浴车、入户助浴等多种业态发展。培育发展专业助老陪护机构,支持与养老机构共享资源,拓展陪护场景。鼓励零售服务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拓展助老服务功能,提供生活用品代购、家政预约、代收代缴、挂号取药等服务。
    (三)发展社区便民服务。聚焦一刻钟社区生活圈,建设改造一批社区便民消费服务中心等设施,引导老年日用产品实体店合理布局,鼓励商场、超市等开设老年专区或便捷窗口。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发展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推动物流配送、智能快递柜、蔬菜直通车等进社区。
    (四)优化老年健康服务。加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提高老年病防治水平,推动老年健康领域科研成果转化。加快建设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安宁疗护机构,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能力建设,鼓励拓展医养结合服务,推动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通过日间康复、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将康复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支持开展老年康复评定、康复指导、康复随访等服务,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扩大中医药在养生保健领域的应用,发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中医药服务,推动研发中医康复器具。
    (五)完善养老照护服务。引导地方对养老机构普通型床位和护理型床位实行差异化补助。加大养老机构建设和改造力度,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能力,适当增设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专区。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毗邻建设、资源共享。建立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之间的服务转介衔接机制。
    (六)丰富老年文体服务。建设国家老年大学,推动面向社会开放办学。依托国家老年大学搭建全国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老年教育资源库和师资库。治理电视操作复杂问题,方便老年人看电视。鼓励编辑出版适合老年人的大字本图书。发展面向老年人的文学、广播、影视、音乐、短视频等内容行业,支持老年文化团体和演出队伍交流展示。组织开展各类适合老年人的体育赛事活动。加强球类、棋牌等活动场地建设,支持体育场所错峰使用。
    (七)提升农村养老服务。充分利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等,采用委托经营等方式开展养老服务。支持当地养老机构、餐饮场所等增加助餐功能。探索建立养老志愿服务激励与评价机制,开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探索采取“公司(社会组织)+农户+合作社”经营模式积极发展乡村旅居式养老服务等农村特色养老产业。
    三、扩大产品供给,提升质量水平
    (八)培育银发经济经营主体。发挥国有企业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结合主责主业积极拓展银发经济相关业务。国有企业发展布局银发经济相关产业,或提供场地设施用于养老服务,相关投入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统筹考虑。发挥民营经济作用,完善政企沟通联系机制,打破不合理的市场准入壁垒,推动银发经济政策、资金、信息等直达快享。
    (九)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区域,规划布局10个左右高水平银发经济产业园区。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类开发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等平台,推进银发经济领域跨区域、国际性合作。
    (十)提升行业组织效能。鼓励依法成立银发经济领域社会组织,支持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组建产业合作平台或联合体,深化产业研究、资源整合、行业自律。加强公共数据共享,支持行业组织开展产业运行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
    (十一)推动品牌化发展。培育银发经济领域龙头企业,支持连锁化、集团化发展。鼓励行业协会分品类举办优质渠道对接会。依托中国品牌日、全国“质量月”、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积极开展银发经济自主品牌公益宣传。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平台展示推介银发经济前沿技术和产品服务,举办产业对接等活动。
    (十二)开展高标准领航行动。在养老服务、文化和旅游、老年用品、适老化改造、智能技术应用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对自主研发、技术领先、市场认可的产品,优先纳入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用好各领域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第三方质量测试平台,开展质量测评、验证、认证工作。

    (十三)拓宽消费供给渠道。结合春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以及“敬老月”等活动,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超举办主题购物节,设计老年版专用界面,支持设立银发消费专区,鼓励子女线上下单、老人线下体验服务,培育一批特色活动品牌。打造一批让老年人放心消费、便利购物的线上平台和线下商超。
    四、聚焦多样化需求,培育潜力产业
    (十四)强化老年用品创新。加强服装面料、款式结构、辅助装置等适老化研发设计,开发功能性老年服饰、鞋帽产品。鼓励研发适合老年人咀嚼吞咽和营养要求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配方食品。实施推进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重点开发应用适老化日用产品和老年休闲陪护产品。完善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适时进行评估并动态调整。引导车辆生产企业研发符合国家技术标准、适应老年人无障碍出行需求的车型。
    (十五)打造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完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移动终端、可穿戴设备、服务机器人等智能设备在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场景集成应用,发展健康管理类、养老监护类、心理慰藉类智能产品,推广应用智能护理机器人、家庭服务机器人、智能防走失终端等智能设备。鼓励利用虚拟现实等技术,开展老年用品和服务展示体验。
    (十六)大力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推动助听器、矫形器、拐杖、假肢等传统功能代偿类康复辅助器具升级,发展智能轮椅、移位机、康复护理床等生活照护产品。扩大认知障碍评估训练、失禁康复训练、用药和护理提醒、睡眠障碍干预等设备产品供给。
    (十七)发展抗衰老产业。深化皮肤衰老机理、人体老化模型、人体毛发健康等研究,加强基因技术、再生医学、激光射频等在抗衰老领域的研发应用。推动基因检测、分子诊断等生物技术与延缓老年病深度融合,开发老年病早期筛查产品和服务。推进化妆品原料研发、配方和生产工艺设计开发。
    (十八)丰富发展养老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养老金融业务,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等服务。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推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工作,加强养老金融产品研发与健康、养老照护等服务衔接。
    (十九)拓展旅游服务业态。完善老少同乐、家庭友好的酒店、民宿等服务设施,鼓励开发家庭同游旅游产品。推出一批老年旅游发展典型案例,拓展推广怀旧游、青春游等主题产品。以健康状况取代年龄约束,完善相关规定便利老年人出游,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并加强监管。发展老年旅游保险业务,鼓励扩大旅游保险覆盖面。组建覆盖全国的旅居养老产业合作平台,培育旅居养老目的地,开展旅居养老推介活动。
    (二十)推进适老化改造。推进公共空间、消费场所等无障碍建设,纳入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家庭配备智能安全监护设备。开展数字适老化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互联网应用改造,保留涉及老年人的高频事项线下服务。推动老年食品、药品、用品等的说明书和宣传材料适老化。
    五、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发展环境
    (二十一)加强科技创新应用。围绕康复辅助器具、智慧健康养老等重点领域,谋划一批前瞻性、战略性科技攻关项目。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银发经济领域科研活动,提高自主研发水平。加大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专项对银发经济的支持力度。
    (二十二)完善用地用房保障。科学编制供地计划,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和银发经济产业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要因地制宜补足配齐,常住人口达到中度以上老龄化的县(市、区)应上调新建居住区配建标准。支持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利用闲置商业、办公、工业、仓储等存量场所改建养老服务设施。经规划实施评估论证的存量空间,可依法适当增加容积率,完善城市服务功能。
    (二十三)强化财政金融支持。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使用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建养老服务设施搭载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推广使用智能化人工替代设备。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银发经济产业项目。用好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公益型普惠型养老机构运营、居家社区养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目录的老年产品制造企业等,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坚守职能定位、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银发经济产业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
    (二十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和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结合自身优势和社会需求增设银发经济相关专业,合理确定老年学、药学、养老服务、健康服务、护理等专业招生规模。鼓励开展养老护理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及评价,支持校企合作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涵养老年人力资源,支持老年人参与文明实践、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科教文卫等事业。
    (二十五)健全数据要素支撑。建立银发经济领域数据有序开放和合理开发利用机制,统筹政务和社会数据资源,加强国家层面养老相关数据共享,推动数据要素赋能产业发展。依法规范智能化产品和服务中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等活动,加强技术监测和监督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和风险控制。
    (二十六)打击涉老诈骗行为。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依法严厉打击以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目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
    发展银发经济,满足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福祉。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养老产业金融政策频出
    养老产业,是以保障和改善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等为目的,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种养老及相关产品(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集合,包括专门为养老或老年人提供产品的活动,以及适合老年人的养老用品和相关产品制造活动。
    养老产业和“银发经济”密切相关,银发经济又叫老年经济、老年产业,主要是指与老年人群相关的经济,它的发展与老龄化社会密切相关。它包括的范围十分广泛,有卫生健康服务、家政服务、日常生活用品、保险业、金融理财、旅游娱乐、房地产、教育、咨询服务等各个领域。
    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步伐加快,被称为“银发经济”的老年产业呈现蓬勃发展之势。因为拥有数以亿计的消费群体,老年产业也多被商家称为“朝阳产业”。
    2022年不仅仅是疫情政策放开,更是中国61年来,人口首次出现负增长。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2年全国人口(不含非居民个人)为141175万人,比上年末少了85万人。
    于此同时,老龄化趋势也是在加剧,2022年末,60岁及以上人口28004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9.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0978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4.9%。而10年前这2组人口比例分别为14.3%和9.4%。
    老年人越来越多,养老产业就成了热点,过去的一年,2022年,可以说是养老产业经济金融政策频发的一年,年初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提出有序发展老年人普惠金融服务。
    到年中,2022年7月29日,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75号)。
    自2022年11月20日起,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家银行在合肥、广州、成都、西安和青岛五个城市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工作,单家银行试点规模不超过100亿元,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三种类型,产品期限分为5年、10年、15年和20年四档,产品利率略高于大型银行五年期定期存款的挂牌利率。储户在单家试点银行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存款本金上限为50万元。
    紧接着,针对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缴费期: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积累期: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期: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
    年末,2022年11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包括:(一)资金账户业务;(二)个人养老储蓄业务;(三)个人养老金产品代销业务,包括代销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产品等,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四)个人养老金咨询业务;(五)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个人养老金业务。
    一个养老“第三支柱”的大时代迎面而来了。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也意味着“国家+企业+个人”三根支柱一起支撑起的养老保险体系,终于全面建设起来了。
    于此同时,2023年1104业务制度更新,多张报表增加了养老相关的填报项目。G01_Ⅲ《存贷款明细报表(一)》附注部分增加特定养老储蓄存款的填报项;G01_VII《贷款分行业情况表》的附注中,增加了对[7.养老产业]贷款投向的填报。而早在2021年G06_I《非保本理财业务月度统计表-产品情况》就增加了养老理财产品的统计。

    养老产业分类
    2020年版本的《养老产业统计分类》将养老产业范围确定为:养老照护服务,老年医疗卫生服务,老年健康促进与社会参与,老年社会保障,养老教育培训和人力资源服务,养老金融服务,养老科技和智慧养老服务,养老公共管理,其他养老服务,老年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老年用品及相关产品销售和租赁,养老设施建设等12个大类。 
    《养老产业统计分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以及各细分领域政策文件提出的重点任务为指导,确定养老产业的基本范围。
    《养老产业统计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养老产业特征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养老产业统计分类》突出养老服务和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养老及相关产品供给状况。本分类以反映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养老及相关产品供给为基础,充分考虑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养老产业发展政策要求和养老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涵盖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中涉及养老产业的全部内容。
     

     
    《养老产业统计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养老产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表示。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数字表示,共有12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数字表示,前两位为大类代码,共有51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位数字表示,前三位为中类代码,共有79个小类。


    1养老照护服务    


     
    110【居家养老照护服务】指家庭成员或雇用人员对居家老年人进行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活动,以及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社会主体(企业,社会组织等)向居家老年人提供的上门服务活动,如助餐、助行、助急、助浴、助洁、助医、日常照料等,不包括社区上门服务。
    120【社区养老照护服务】指养老服务机构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向社区老年人提供的日托、全托等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嵌入式的养老服务设施和带护理型床位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机构提供的照护服务;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机制为老年人提供的全托、月托、上门等为主的精准化专业化生活照料、助餐助行、助浴助洁、助医、紧急救援、精神慰籍等照护服务;社区邻里互助、助老食堂、助老餐桌、老年社区(全周期养老综合体)提供的社区养老照护服务。
    130【机构养老照护服务】指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院、老年福利院、老年公寓、老年养护院、敬老院、光荣院、农村幸福院、养老大院、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养老机构为在机构集中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的养护和专业化护理服务;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养老机构提供的医养结合服务;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为经济困难失能(含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失智老年人照护机构提供的服务,不包括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上门服务。

    2老年医疗卫生服务

    210【老年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指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卫生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以防止和减少老年人损伤、疾病及其后遗症和并发症的数量或严重程度,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为目的,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养生等非诊疗性健康服务,以及预防保健、健康咨询、健康状态辨识、健康危险因素的干预以及家庭医生、老年疾病档案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务,包括老年人中医治未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包括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提供的服务。
    220【老年人疾病诊疗服务】指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卫生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减轻老年人疾病或损伤的症状和严重程度,阻止威胁生命或正常生活功能为首要目标的门诊、住院等诊疗服务,包括老年人中医药疾病诊疗服务。
    231【老年康复和医疗护理服务】指为老年人提供的以达到、恢复或维持最佳的身体、感官、智力、心理和社会功能水平为目的的康复服务,为需要长期照护的老年患者提供的以减轻疼痛、减少健康状况恶化的专业化护理服务,包括老年中医康复、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等老年康复医疗护理服务。
    232【老年康复辅具配置服务】指为老年人、老年残疾人提供假肢、矫形器、轮椅车、助行器、助听器等康复辅具适配服务的活动,不包括医疗、康复机构的康复辅具适配服务。
    240【安宁疗护服务】指安宁疗护中心、其他具备安宁疗护服务能力的机构或组织通过控制老年患者疾病终末期或临终前痛苦和不适症状,提供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关怀等服务,以提高生命质量,帮助老年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离世。
    290【其他未列明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指医养结合或康养服务等未列明的老年医疗卫生服务。

    3老年健康促进与社会参与


     
    311【老年运动休闲和群众体育活动】指为老年人提供的运动休闲服务和老年人参与的公益性群众体育活动,包括广场舞、棋牌类等健身活动和游乐场体育休闲活动等。
    312【老年体育健康服务】指国民体质监测与康体服务,以及科学健身指导、运动康复按摩、体育健康指导等服务,不包括由各类医院、疗养院等提供的运动创伤治疗、康复、保健等服务。
    320【老年文化娱乐活动】指主要由老年人参与的文艺类演出、学习培训、比赛、展览、鉴赏等文化娱乐活动,以及博物馆、图书馆等机构开展的养老相关的各类文化娱乐活动。
    330【老年旅游服务】指依托旅游资源、休闲疗养机构等,面向老年人游客开展的健康和旅游融合服务,包括以体育运动为目的的旅游景区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疗养或医疗旅游的旅行社相关服务,如向顾客提供咨询、旅游计划和建议、日程安排等服务,不包括以医疗机构、康复护理机构、疗养院为主要载体开展的医疗康复服务部分。
    341【老年养生保健服务】指以老年人保养、调养、颐养生命为目的的保健服务和休闲养生活动,包括运动养生保健服务、保健按摩服务、足疗服务、汗蒸服务、理发及美容服务、其他健康保健服务,不包括以医疗机构、康复护理机构、疗养院为主要载体开展的医疗康复服务部分。
    342【老年心理健康服务】指以集中式入户等多种形式,了解老年人常见心理问题,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及服务。
    350【老年志愿服务】指老年人志愿参与基层民主监督、社会治安、公益慈善、移风易俗、民事调解、文教卫生、全民健身等志愿工作,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农业科技等老专家、老知识分子参与东部援助西部、发达地区援助落后地区等志愿服务。

    4老年社会保障


     
    411【基本养老保险】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经办、投资、管理等有关活动。
    412【老年基本医疗保险】指针对老年人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金、经办、投资、管理等有关活动,包括老年大病保险活动。
    413【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指以社会互助共济等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照料以及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服务。
    414【老年补充保险】指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以及针对老年人的补充医疗和其他补充保险。
    420【老年人社会救助】指政府、社会力量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等救助,包括为老年人提供的红十字机构服务、慈善机构服务、社会救济管理服务、优抚事业单位服务、其他未列明社会救助服务;老年人的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医疗救助,特困老年人员救助供养,生活无着的老年人救助等。
    430【老年人慈善服务】指为老年人提供的慈善、募捐等社会工作的活动;志愿者或者志愿组织,在不收取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知识、技能等,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以及老年人提供的各类服务。
    440【老年人社会福利】指政府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的高龄津贴、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其他老龄补贴等适度普惠性社会福利服务。
    450【养老彩票公益金服务】指用于老年人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服务。

    5养老教育培训和人力资源服务


     
    511【养老相关专业教育】指职业院校、普通高校中,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老年医学、老年人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康复辅助器具技术、营养与保健、心理咨询和社会工作等与养老相关的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包括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设置的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的相关课程中提供的养老技能培训活动和养老服务实训基地服务。
    512【养老职业技能培训】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批准举办,或由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红十字会等开展的养老照护、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训,以及社会机构举办的与养老服务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如养老服务、老年护理、老年康复、健康管理、保健按摩、公共营养等技能培训活动。
    513【家庭护老技能培训】指为老年人自身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子女、亲戚等)提供的养老技能培训,包括家庭护老者技能培训、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等。
    520【老年教育】指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由政府、社区、社会力量或者企业举办的各类以帮助老年人提高安全资金管理意识、丰富老年人生活、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为目的的老年学校和“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以及全国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老年教育服务。
    531【养老职业技能服务】指针对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考核和鉴定服务。
    532【养老就业服务】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家政、护理、康复等服务的养老服务岗位人员的就业服务。
    533【老年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指为老年人制定的老年人才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支持老年人才自主创业,帮助有意愿且身体状况允许的贫困老年人和其他老年人接受岗位技能培训或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推动用人单位与受聘老年人依法签订书面协议等人力资源开发服务。

    6养老金融服务


     
    611【老年人寿保险】指以老年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寿保险,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等。
    612【老年健康保险】指对老年人以健康原因或医疗行为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医疗意外保险。
    613【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指以老年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身故、残疾或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事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614【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指以被保险人在其管理区域内从事养老服务时,因过失导致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621【养老年金保险】指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年金保险。
    622【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指将住房反向抵押与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商业养老保险服务。
    629【其他商业养老保险】指保险中介服务、保险监管服务及保障委托管理服务等与养老相关或密切相关的保险活动,包括个人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个人商业养老年金保险计划。
    630【养老理财服务】指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开发或者提供的养老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养老金融产品服务,以及为养老活动提供支持的基金管理服务、养老目标基金管理服务、养老投资与资产管理、产权交易服务等,包括银行养老理财服务和银行理财子公司养老理财服务。
    640【养老金信托】指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作为信托资产,交给金融信托机构管理和经营,职工退休后获益的一种信托形式。
    650【养老债券】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养老项目发行养老产业专项债券,用于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设备和提供养老服务。
    690【其他养老金融服务】指营利性养老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的金融服务和养老融资服务等其他养老金融服务。

    7养老科技和智慧养老服务


     
    711【养老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指针对老年疾病的医学、护理学研究和其他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老年社会发展、老年心理、养老照料等社会科学研究活动,老年食品、养老照护辅具、老年日常生活辅助产品、老年用品、老年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具等医疗产品的研发活动。
    712【养老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指将与老年人健康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直接推向市场而进行的技术推广和转让活动、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中介活动、创业服务平台,以及其他科技推广活动,包括老年食品、养老照护辅具、老年日常生活辅助产品、老年用品、老年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具等新产品的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713【养老产品质检技术服务】指养老相关食品、药品、医疗用品及器材等健康相关产品的质量、检测、检验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测试、鉴定等活动,包括养老相关产品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活动。
    721【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指专门为老年人服务提供第三方服务平台的互联网活动,包括互联网养老服务和产品销售平台、互联网老年旅游出行服务平台等。
    722【养老大数据与云计算服务】指养老相关数据处理与存储、大数据处理、云存储、云计算、云加工、区块链技术等服务。
    723【物联网养老技术服务】指面向养老行业所开展的物联网咨询、设计、建设、维护、管理等服务,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服务。
    729【其他智慧养老技术服务】指养老服务领域的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的技术服务,以及其他与养老相关的应用软件开发与经营,基础环境、网络、软硬件等运行维护,健康信息技术咨询等服务,包括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的国家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服务,以及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研发涉及老年人的人口、保障、服务、信用、财产等基础信息分类的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化平台。

    8养老公共管理


     
    810【政府养老管理服务】指国家及各级民政、教育等部门对养老机构、老年学校安全等管理的活动和其他养老相关的管理和服务活动,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管和老年用品的质量监管,包括研究建立长期照护服务项目、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完善全国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标准,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研究设立全国养老服务工作的评比表彰项目,建立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机制,对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的养老机构,主动提供消防技术咨询服务,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审批服务等。
    820【养老社会组织服务】指养老服务相关的老年协会等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等提供的养老服务。

    9其他养老服务


     
    910【养老传媒服务】指养老健康、文化、娱乐、社会参与等相关活动的新闻采访、编辑和发布服务,以及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图书、报刊及影视剧、戏剧、广播剧等优秀老年文艺作品的制作和发布服务,包括数字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APP等移动客户端、微博、微信、社区宣传展板等提供的养老信息服务和出版服务。
    921【老年司法援助服务】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咨询或者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需求老年人提供的免费或优惠的法律服务活动,建立老年人法律维权热线,以及针对老年群体特点开展适应老年人特殊需求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包括为农村和贫困、高龄、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提供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以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
    922【老年公益公证服务】指为老年人办理的减免费用的公证服务。
    930【养老相关展览服务】指养老用品、康复辅具、健康文化等各类博览、展览或展会等服务,包括设立养老、康复展区的国际进口博览会提供的相关服务。
    940【老年婚姻服务】指为老年人提供的婚姻介绍、婚庆典礼等服务。
    950【养老代理服务】指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接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孤寡、残疾等特殊老年人委托,依法代为办理入住养老机构、就医等事务。
    990【其他未列明的养老服务】指为老年人提供的其他未列明的服务。

    10老年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


     
    1010【老年食品制造】指适合老年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饮食产品的制造,包括营养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制造。
    1020【老年日用品及辅助产品制造】指老年服装、手套、袜子、围巾、帽子、鞋、眼镜、登山杖等日用品和辅助产品的制造;适合老人操作的电脑和移动电话的制造。
    1030【老年健身产品制造】指适合老年人运动的健身自行车、健身球、弹簧拉力器、各种球类用品、钓鱼器具、手腕活动器及户外健身器材等健身产品的制造。
    1040【老年休闲娱乐产品制造】指适合老年人娱乐的围棋、象棋、军棋、跳棋、九连环、拼图、小闷盒、扑克牌等益智玩具,体育游艺器材,保龄球、台球、沙狐球、桌式足球等供室内、桌上等游艺及娱乐场所使用的运动游乐设备等制造。
    1050【老年保健用品制造】指适合老年人康复、按摩用的保健用品的制造,如艾灸枕、艾灸贴、艾灸帽、刮痧头梳、养生理疗枕以及竹制保健产品等制造。
    1060【老年药品制造】指维护、调节、促进老年人生理、心理机能的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天然或人工种植养殖的动植物矿物药材的生产加工活动。
    1070【老年医疗器械和康复辅具制造】指用于病房护理、老年病的康复理疗等医疗设备的制造;适合老年人的成人护理垫、老年纸尿垫、隔尿垫、纸尿片、纸尿裤、充气褥疮坐垫、轮椅、助行器、助听器、按摩垫、按摩球、足底按摩器、揉捏按摩器、如厕辅助器具、认知治疗辅助器具、防止大小便失禁的辅助器具、肠造口护理辅助器具、失禁训练辅助器具以及清洗、盆浴和淋浴辅助器具等产品和零部件的制造。
    1080【老年智能与可穿戴装备制造】指为老年人服务或养老院使用的智能机器人和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康复机器人制造;适合老年人用的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
    1090【老年代步车制造】指老年人出行所需的三轮、四轮的助动车以及轮椅车的制造。

    11老年用品及相关产品销售和租赁

     
    1111【老年营养和保健品销售】指专门为老年人生产或专供老年人食用的营养食品,适宜老年人群的保健食品的销售活动,不包括专门为中青年、少年儿童等其他人员食用的营养食品和适宜中青年、少年儿童的保健食品的批发和零售。
    1112【老年日用品及辅助产品销售】指专门为老年人生产或专供老年人使用的老年服装、手套、袜子、围巾、帽子、鞋、眼镜、登山杖等日用品和辅助产品,以及适合老人操作的电脑和移动电话的批发和零售。
    1113【老年保健用品销售】指专门为老年人生产或专供老年人康复、按摩用的保健用品的批发和零售,如艾灸枕、艾灸贴、艾灸帽、刮痧头梳、养生理疗枕以及竹制保健产品等的批发与零售。
    1114【老年文体产品销售】指专门为老年人生产或适合老年人运动使用的健身自行车、健身球、弹簧拉力器、各种球类用品、钓鱼器具、手腕活动器等健身产品的批发和零售,以及适合老年人娱乐的围棋、象棋、军棋、跳棋、九连环、拼图、小闷盒、扑克牌等益智玩具,体育游艺器材,如保龄球、台球、沙狐球、桌式足球等供室内、桌上等游艺及娱乐场所使用的运动游乐设备的批发和零售,也包括养老类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和数字出版物等文化用品的批发和零售。
    1115【老年药品销售】指用于老年病的化学药品、生物药品、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含中药配方颗粒)的批发和零售。
    1116【老年医疗器械和康复辅具销售】指用于老年病的康复理疗等医疗设备的批发和零售;适合老年人的成人护理垫、老年纸尿垫、隔尿垫、纸尿片、纸尿裤、充气褥疮坐垫、轮椅、助行器、助听器、按摩垫、按摩球、足底按摩器、揉捏按摩器、如厕辅助器具、认知治疗辅助器具、防止大小便失禁的辅助器具、肠造口护理辅助器具、失禁训练辅助器具以及清洗、盆浴和淋浴辅助器具等产品和零部件的批发和零售。
    1117【老年智能与可穿戴装备销售】指专门为老年人生产或专供老年人用的可穿戴智能设备的批发和零售;为老年人服务或养老院使用的智能机器人和智能家庭消费设备的批发和零售。
    1118【老年代步车销售】指老年人出行所需的三轮、四轮的助动车以及轮椅车的销售。

    12养老设施建设


     
    1120【老年相关产品租赁】指为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休闲娱乐、文化体育等需求,而提供的各种产品出租服务,包括养老机构、城乡社区提供的康复辅助器具等老年相关产品的租赁、回收等服务。
    1210【养老设施建设、改造及装修维修】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为老年人提供居住、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等方面专项或综合服务的老年养护院、养老院和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各类养老设施及其服务用房、场地及附属设施的建设与改造活动和建筑装饰、装修、维修等活动,包括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
    1220【住宅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指适应老年人生活特点和安全需要的家庭住宅装修、家具设施、辅助设备等建设、配备和改造,包括对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对老年人居住环境进行安全评估,通过方案设计、施工改造、辅具适配、设备配备等方式,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以及无障碍设施的适老化改造。
    1230【公共设施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指对公共设施进行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局部适老化和无障碍环境功能改善的活动,包括临水和临空的活动场所、踏步及坡道等设施设置安全护栏、扶手及照明设施,老年人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的无障碍设计与改造,对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公共厕所或公共卫生间的适老化改造,以及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的建设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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