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才艺测评委员会

    考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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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办法

1、考生申报:
(1)考生在所在国家才艺测评基地办公室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并领取准考证,报名时填写申报表1份,要求正楷书写或电脑打印,字迹端正、项目齐全、内容准确。申报表须每人次、每科目填写一张;
(2)考生须交近期一寸免冠照3张(准考证、申报表、证书各用1张),背面用铅笔写上考点、姓名、报考科目和级别;
(3)参加过才艺测评并拥有证书的考生,申报时须提交原级别证书复印件;
(4)考生应按实际水平选择报考品级,各考区报名点应对考生选择报考品级进行指导,杜绝盲目高报;
(5)在测试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允许考生选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科目。

2、考务要求
(1)全国性的考务工作在全国才艺测评委员会、北京才艺全项测评技术中心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各考区的考务工作由各考区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各考区办公室在接到各基层工作站、报名点情况汇报后,要根据报名人数、科目和品级进行分类统计以便确定考场安排和各科目的具体测评日期。及时将准确的测评日期、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通知各考点单位,务必让考生至少在测试两周前了解测评地点和时间。
(3)考区办公室在测试期间应及时掌握各考场情况,协助各考场处理出现的问题。在测评结束后立即收回试卷,进行整理归档后按时寄给评审委员会进行品级评定。
(4)测评由全国统一命题,测评期间,由各地测评办公室提前30天提出申请,由测评中心提供各科目测评试题,再由当地测评办公室统一组织测评考场(测评中心将派员巡考督察)。
(5)舞蹈、器乐、声乐等科目现场统一摄像,向测评中心统一寄vcd影像试卷。
(6)考生必须按准考证所示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自觉遵守测试纪律。无准考证或准考证与本人身份不符者,均不准进入考场。
(7)已报名测试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者,作弃权处理,不办理退费和补考手续;
(8)各科目用纸及用具均需自备,大宗用具如钢琴、古筝等由当地考区办公室提供。

3、考场设置
(1)才艺测评的考场设置应根据报名考生的人数、门类和级别,本着有利于测试的组织和方便考生的原则来进行安排。
(2)考场所在学校应按考区办公室要求配备相应的教室、教具等必要的设施,每个考场都应统一安排一定的侯考场所和家长休息室并配备饮水供应和临时医疗的设备与人员。有条件的可增设书画材料供应点以满足考生临时需要。
(3)每个考场由考区办公室统一准备必要的标语横幅和宣传资料对环境进行布置,考场前要有明显的道路标示和考场布局示意图。考场外和各测试教室还应张贴考生须知和当日测试的科目、时间、考号等有关告示。考场所在学校要负责在测试前一天根据次日测试科目将考场布置完毕并将考场内外环境打扫干净。

4、考场职责
(1)主考职责
☆ 各考区设总主考,总主考由考区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其职能为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保证测试正常秩序,在测试期间向各分考场派出巡视工作人员,检查各分考场的测试组织工作。协助分考场及时处理测试中出现的问题,测试完毕后,检查验收,在试卷袋上签字。
☆ 各分考场设主考和副主考各一人,由考区办公室或考点所在单位的有关领导与专业教师分别担任,具体落实和组织本考点的测试工作,指导和协调考务工作,及时处理测试中出现的问题,测试结束后,检查验收,在试卷袋上签字。
(2)监考人员职责
☆ 在测试前半小时到达考场,领取考卷、试题、检查考场。在测试开始进行时核对考生的测试科目、级别、考号,防止考生走错教室。
☆ 下发试卷后向考生宣读注意事项,提醒考生在试卷背后的考务章中正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码等内容。国画、书法和油画、水彩等试卷由监考人员在测试过程中在试卷背后加盖考务章并进行填写。
☆ 测试开始后公布考题,然后仔细检查核对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码和报考科目、级别以及考生在试卷上填写的内容是否有错误或遗漏,对自行填写有困难的低幼年龄的考生应由监考人员代为填写。
☆ 儿童画考场的监考教师应在考题公布后进行必要的说明,要特别注意稳定低幼年龄儿童的情绪,帮助他们解决工具、材料等操作方面的困难以便其发挥出正常的水平,维持考场内的正常秩序。
☆ 监考人员在收卷前应再次检查试卷背后考务章内容的填写是否完整,并根据测试情况按要求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单,在测试结束后仔细清点试卷份数并连同登记单一起交到所在考场考务组。多余的试卷和国画、书画、作文等作废试卷一律不得流失。统一上缴由考区办公室处理,各站点试卷汇总后,要详细填写考生登记表、总表、各级别登记表。
(3)工作人员要求
各考场的工作人员应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的教职工担任,儿童为主考场的监考教师最好由有经验的低幼年教师担任。所有工作人员均应佩戴考区办公室统一制作的相应标志上岗,工作人员在测试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态度和蔼、耐心细致、文明服务,对考生所遇到的困难应尽可能予以帮助解决。各考场除主考和监考外应增设机动工作人员若干,在考场维护并负责引导低幼年龄考生进入相应的教室。
(4)考生、家长及辅导教师须知
☆ 家长和辅导教师请仔细确认考生的科目级别和测试时间、地点。考生必须凭本人的准考证按照规定科目、级别和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测试,可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但不得随意调换考场或临时更改级别。
☆ 领到试卷后将准考证号码、姓名、科目和级别等内容准确无误地填入试卷背面的考务章内。低幼年龄考生可由监考老师帮助填写。
☆ 素描和色彩考生应自带画板或画夹。国画和书法由考生按测试尺寸要求自备足够的宣纸、作文纸,在测试过程中由监考人员在考生选定的试卷背面加盖考务章后填写有关内容,废卷上交。油画的画布(连内框)由考生自备,盖章填写方法同上。素描、水粉、水彩、儿童画(出书法指定临摹范本外)均使用统一的试卷纸(特殊要求可自备)。每位考生应另自备报纸和擦笔布等辅助材料。
☆ 考生不得将其它专业参考资料如画册、图片、字帖等带入考场,已带的交监考人员统一保管。如违规使用上述资料并不听劝阻,将取消测试资格(注:书法9 -10级在书写篆体时允许查阅字典)。
☆ 考场禁止吸烟,不得交头接耳或高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不得相互修改画稿或抄袭他人试卷,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教室,测试时家长和辅导教师请在侯考区域休息,不得进入测试区域或测试教室。

5、试卷整理
(1) 试卷章盖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申报表与原级别证书复印件粘贴在作品背面的左上角,随同作品一同寄来。因申报表与原级别证书复印件要撕下登记存档,故粘贴时,仅贴上一条即可,以免撕下时毁坏作品;
(2)各考务工作人员在粘贴申报表时,必须核对正确;
(3)各国各考区办公室(工作站)必须将考生作品按类别、级别清点清楚,并列出清单随同考卷一同寄给测评中心。
(4)申报表须加盖骑缝公章有效;
(5)各考区须填写统计总表及考生登记表随作品一同寄往全考办,登记表内容包括考区、序号、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报考科目、报考级别、所在单位(学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家庭)、邮编。
(6)vcd影像试卷必须按科目分别装封,各科申报表、考生登记表、照片不能与本科试卷分离。

6、评审发证
(1)试卷由(香港)全国才艺测评评审委员会、北京才艺全项测评技术中心根据评审标准统一评定品级,由(香港)全国才艺测评办公室颁发证书。试卷寄交评审委员会后,60天可查询,80天证书发放至考生手中;
(2)考生试卷按实际水平公开、公正评审
(3)考生试卷须在测试后的7天内寄出,接证书后须在3天内复核完毕,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考生,如有疑义,须在15个工作日内向测评心中书面报告;

7、成绩查询
    测评中心已建立终身跟踪体系,考生在网上输入姓名、出生年月、出生地即可在全世界各地搜索到本人历年来的全部品级成绩和相关记录。可供求学、求职参考。


业务规划

1、教育培训
为了加强对测评工作的业务指导,(香港)全国才艺测评委员会、北京才艺全项测评技术中心每年对全国考区的骨干教师、工作人员培训,并颁发培训资格证书。(有条件的考区办公室可在考前举办考生培训班,对考生进行指导。)

2、教材开发
(香港)全国测评委员会、北京才艺全项测评技术中心将陆续编辑出版各科目测评指导教材和电子读物,协助教师对考生学习指导。(儿童画、书法、速写、已有各品级辅导资料出版),各考区可订阅参考。

3、科研保障
(香港)全国才艺测评、北京才艺全项测评技术中心已被中国教育学会“十一五”重点科研课题“青少年生活技能教育研究与实验”课题组确定为科研子课题,测评中心被批准实验基地,测评的所有科目及试卷均为科研样本,科研专家对才艺测评进行全程跟踪研究指导。

4、推广宣传
(香港)全国才艺测评委员会、北京才艺全项测评技术中心自建大型专业网站,测评中心及各考区资料将专门传播展示。各考区也应采取有效手段宣传推广才艺测评工作。各网站应相互链接。

5、会议
(香港)全国才艺测评中心、北京才艺全项测评技术中心每年举办二次年会,总结交流测评经验,并进行表彰,会议同时进行进度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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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测评区:北京才艺全项测评技术中心   
 国际测评区:全国才艺测评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育知东路30号   电话:  贺主任:13989497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