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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书画等级考核评审工作规程

  • 信息来源:网站管理员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08-05-02
  • 一、评审委员会构成及职能
    (一)评审委员会构成
    主 任
    吴山明:全国书画等级考核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美院教授
    副主任
    张 浩:全国书画等级考核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文联党组书记
    肖  峰: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美院教授
    刘炳森: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杨悦浦:.中国美术家协会编审、《美术家通讯》主编
    徐永祥:中国美院教授
    魏新燕: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浙江省美协秘书长
    周瑞文:美术报副总编辑 
     
    国画评审办
    主 任
    朱颖人:中国美院主任教授
    花鸟评委   
    徐家昌:中国美院教授
    张华胜:浙江画院副院长
    人物评委
    李子候:中国美院教授
    山水评委
    孔仲起:中国美院教授
    陆秀竟:西泠画院副院长
     
    书法评审办
    主 任
    刘江:西泠印社副社长、中国美院教授
    评 委
    章祖安:中国美院博士生导师、教授
    金鉴才:浙江省书协副主席
    骆恒光:教育出版社编审
    祝遂之:中国美院教授 
    杨西湖:浙江省书协秘书长
    俞建华: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编审
    徐银森:中国美院教授
    吕金柱:中国美院教师
    王冬令:中国美院教授
     
    硬笔书法评审办
    主任
    王正良:《中国钢笔书法》杂志总编
     
    西画评审办
    主 任  
    徐永祥:中国美院教授。
    评 委
    蕈仁缘:中国美院油画系主任、中国美院教授
    潘鸿海:浙江画院院长
    孙晴义:中国美院教授
    付永达:浙江省美协副秘书长
     
    儿童画评审办
    主 任
    严荣滨:杭州美协秘书长
    徐 汉:杭教院美术系副主任
    章立国:中国美院教授
     
    (二)、评审委员会职能
    1、在全国书画等级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履行工作职能;
    2、负责全国书画等级考核的业务指导工作;
    3、组织制定各科目试题;
    4、各科目试卷的评审及指导;
    5、组织编写各科目培训、指导、参考教材
    6、负责书画等级考核的各项业务论证;
    7、对书画考级进行理论指导;
    8、负责各项业务培训
    9、对初级评委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10、对评审争议进行最后仲裁: 
    11、制定、审核、修订各科目考核标准;
    12、完成全考委委托的其它各项工作。
     
    ()、评审办公室构成
    主 任:孙逢南
    助 理:杜学军   
    勤务组:负责取件、摄影、贴证、审核、邮寄
    负责人:陈建平 
    工作人员:易裕洪  徐佳耀
    秘书组:负责试卷清点、电脑做证、评审协调
    负责人:邵美莲
    工作人员:王宏  吴丽君
    初评组:负责初级评审
    负责人:方建波
    工作人员:汤建民  游良进  张琳  谷晓洁
     
    (四)、评审办公室工作职能
    1、在全考委、评审委的领导、指导下履行工作职能;
    2、负责主持评审工作的日常事务;
    3、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4、负责评审工作的具体考勤工作。
         
    二、评审委员会细则  
    1、本会按书法和美术的艺术规律,制订书法和美术两种艺术门类的考级科目和等级标准,并不断充实和完善,使之成为统一规范和界定群众书画艺术水平的客观标准;
    2、各试点城市按考级科目和等级上报的试卷,由本会组织进行公开、公平和公正的评审工作,并负责颁发相应的等级证书,以推动考级工作的顺利开展; 
    3、根据书画考级工作进展情况和评审工作的需要,陆续增加评审委员。增选的原则是:考区推荐、布局合理、充分协商、分期分批、并经主管部门同意;
    4、在评审工作中,要对每个年度的书画考级评审情况做出一个整体评价和艺术分析,并组织若干有针对性的文章,指导书画考级工作及为日后培训提供教学依据;
    5、根据书画考级工作进展情况,在书画考级指导上要有所区别,有所突出特长,加强沟通与合作;
    6、根据书画考级工作进展情况,探索并总结培训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考务工作的方式和组织形式,逐步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统一模式:
    7、要加大书画考级重要意义和美育教育与书画考级关系的宣传,推动素质教育和群众性书画艺术活动的健康发展;        
    8、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将精心完善不同的评审方法,以便使评审工作纳入高效、优质、有序、权威的工作轨道;
    9、本会组成人员比较分散,为了加强集体领导,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届时以书信、电话等为传媒,加强沟通与联系。日常工作由本会主任和有关的副主任、委员负责;
    10、为了便于工作,本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由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评审委员会办公窒负责处理。
     
    三、工作程序
        评审总监:吴山明
        副总监:徐永祥
        常务总监:孙逢南
        总协调:杜学军
        程序 
        1、车站或邮局取件
    责任人:陈建平       
    2、试卷清点分类
           责任人:邵美莲  
        3、初级评审   
           责任人:方建波
        4、高级评审   
           责任人:各评审办主任及终审、终评评委
        5、摄影 
    责任人:陈建平
        6、照片分检
           责任入:陈建平
        7、贴照片   
           责任人:陈建平
        8、电脑制证
           责任人:邵美莲  
        9、证书校对
           责任人:陈建平
    l0、盖钢印
           责任人:陈建平
    11、最后校对
       负责人:卲美莲
     12、寄证书
        负责人:陈建平
    四、工作制度
    1、各级评审人员须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合理、透明地进行评审工作。
    2、实行各工作环节责任人责任表签字制度,以每个考区为单位从试卷取回即进行责任跟踪,责任人不签字不得进入下一个工作环节,最后由终审领导及评为签字,试卷方可寄出。责任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评审办存档,一份随证书寄给相关考区。责任表图如下:
    考区
               
               
               
               
    问题及优点: 终评、终审意见:
     
     
     
     
     
     
     
    签字: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每个工作环节的细小差错率控制在2‰之内;超出2‰追究责任,并给予适当经济处罚(客观差错,如考区字迹潦草难以辩认、异难杂字等不追究责任)。处罚标准:以考区为单位,每批试卷细小差错率在3‰,罚金为5元,给予责任警告处分;差错率4—5‰,罚金40 - 50元。给予责任记过处分;差错率6‰以上,罚金l00 元,给予记过处分;重大差错出现一次。细小差错率20‰,罚金500元,给予辞退、留用察看处分;重大差错出现2次,细小差错率20‰以上,扣罚当月工资,作辞退处理。
    4、实行工作业绩累加奖励制度,对于一贯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吃苦耐劳,工作质量较高、效率较高的工作人员给予阶段性一次性奖励或加薪奖励,具体标准根据具体惰况和工作对象、工作表现确定。
    5、实行评委工资制度     
    ①内设初级评委,实行固定工资制,不享受工作补贴; 
        ②外聘初级评委(含大家艺校聘用人员),视情况给予工资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质量确定;
        ③终评、终审领导及评委,每工作半天给予200元人民币补贴;  
        ④评审办内勤工作人员,星期天占用休息时间加班(评审办每周休息1天),可攒假,有薪休假,平时延长工时提供夜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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