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史回顾
-
当前位置:首页 > 历史回顾
-
关于举办首期骨干指导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 信息来源:网站管理员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12-04-10
全国书画等级考核评审委员会
全考评委(2000)第1号关于举办首期骨干指导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考区办:
为了切实提高全国书画等级考核的考生培训质量,切实体现以考促教、以考促学、以考促发展的目的,全国考办决定有选择地对全国各考区书画考级指导教师进行首批培训,通过较为系统的培训,颁发资格证书,在全国组建一支专业化骨干指导教师队伍,使书画等级考核的考生培训与考务指导共同提高,配套运作,协调发展,规范化管理。
一、培训内容
授 课 人 士 主 讲 内 容 ⒈全考办有关领导 书画等级考核的现状与发展 ⒉全考办有关领导 考务管理系列管理 ⒊评审委领导、专家、教授 评审知识系列指导 ⒋评审委专家、教授 执教项目专业知识系列指导 ⒌评审委理论专家、教授 理论交流系列指导 ⒍评审委专家、教授 书画评析实例指导 ⒎考前培训指导教师 观摹少儿考前辅导课 ⒏全考办领导、专家、教授 结业考核
各考办业务管理人员、大中专学校美术教师、各级各类书画学校、青少年宫、文联、
群众艺术馆、艺术培训中心、中小学校书画教师。报名者须从事书画教学或实践管
理工作二年以上、有较好的师德表现和教学经验(地市考区限报3-5名,县级工作
站限报1名)。
三、培训地点:
浙江省文联文艺大厦。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学院路29号(杭州汽车西站旁)。
交通路线:
火车站出口处11路公交车至浙大西溪校区转333路、9路公交车至教三路口穿过马路;
火车东站出口处28路公交车至松木场转152路公交车至汽车西站往前200米;
飞机场出口乘民航班车至武林门转333路、9路公交车至教三路口穿过马路。
四、培训时间:
培训从7月10日开始,分4批进行,每期6天,具体时间为:
第一批:7月10日——15日,7月9日报到;
第二批:7月18日——23日,7月17日报到;
第三批:7月25日——30日,7月24日报到;
第四批:8月1 日——6日,7月31日报到;
各考区参加培训的批次时间,报名截止后另行书面通知。
五、报名办法:
请详细填写报名回执,并于2000年6月26日前邮寄或传真至全国书画评审委办。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学院路29号省文联文艺大厦 邮编:310012
联系电话:0571-5127657
传 真:0571-5127657
联 系 人:刘淑君
六、费 用:食宿费60元/天/人,报到时交纳。车旅费自理。教材、资料、学费考务费全免。
非考区人员及非考区办推荐人员参训,除食宿费外,另交200元培训劳务费。
七、发 证: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全国书画等级考核委员会颁发岗位资格证书。培训结
业考核成绩优秀者将推荐参加美院研究生班主干课或讲师助教班学习(脱产时间半
年)。结业发证后,可申请全国评审地方初评委员资格。
八、要 求:这次指导教师培训是书画考级诞生以来的第一次,也是书画等级考核深入
发展的需要,这次培训范围广,人数多,影响大,培训工作组织的如何,将直接关
系到今后考级工作的发展,请各考办高度负责,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好这次培训的
统一报名工作。
全国书画等级评审委员会
2000年5月28日
全国书画等级考核指导教师培训报名回执(可复印)
考区(章):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民 族 工作单位 职 别 执教科目 学 历 个人教学经历或业绩:
参加培训时间有否要求: 有 服从安排 要求何时: 月 日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 【打印此页】 【收藏此页】
- 上一条: 原全国书画等级考核考试简章
- 下一条: 全国书画等级考核办公室关于2001年大型活动的函
- 您可能还对以下内容感兴趣:
返回首页 | 加为收藏 | 联系我们
大陆区域法律顾问: 李成繁律师 周树生律师 海外区域法律顾问:叶谢邓律师 浙ICP备2022015041号-2
国内测评区:北京才艺全项测评技术中心
国际测评区:全国才艺测评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育知东路30号 电话: 贺主任:13989497819